信阳市羊山新区轻素美容美体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2-09-30 15:12:09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羊山新区轻素美容美体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2022092617213841786803

案件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轻素美容美体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案

处罚类别

简易程序

处罚事由

信阳市羊山新区轻素美容美体店20215月至20225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轻素美容美体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00MA9FPTF751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肖正芳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xxxxx022

处罚决定日期

2022-9-26

处罚机关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