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半年查处的“上班病”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8-07 09:54:54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5]184号.doc 

 

 

 

 

 

 

信卫办〔2015〕184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上半年查处的“上班病”和违反工作

纪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上半年,市卫计委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卫计系统工作纪律进行了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5月18日上午11:00罗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时,西药房只有一人值班,中药房无人值班。药房人员陈晓红不在岗。罗山县卫计委对罗山县第二人民医院主要领导提出严肃批评,责成以上人员写出检查,在全县通报批评。责令罗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5月18日下午14:35-15:10罗山县人民医院门诊二楼内科诊室无人值班,没有及时告知患者;罗山县卫计委对罗山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和门诊二楼内科诊室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罗山县人民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6月4日上午10:50-11:15淮滨县中医院针灸推拿科徐明明长时间不在岗。淮滨县中医院给予扣除徐明明同志六月份当月奖金,责令徐明明同志在全院作出深刻检查。

6月26日9:08光山县槐店乡卫生院内科医生程佰胜上班时间在诊室带着两个孩子吃方面。槐店乡卫生院给予程柏胜罚款500元,责令个人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6月26日10:08分光山县人民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黄俊上班时间带小孩,孩子在办公室写作业;光山县人民医院给予黄俊罚款500元,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6月23日15:25分潢川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窗口工作人员李静与病人家属发生争吵10余分钟,围观群众10余人;潢川县人民医院给予李静写出书面检查,停职反省一个月,停职期间停发工资和奖金的处理。

6月25日9:19分新县浒湾卫生院门诊注射室柳平上班带小孩;新县卫计委责令柳平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对浒湾乡卫生院院长扶元敏进行约谈。

    二、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识到位。要求各级卫生和计生部门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0条”、市委“30条”工作要求,不要认为这样抓是“小题大做”,这些片面、错误认识的存在,不但为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查处埋下了隐患,也对本单位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是要强化监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筑牢作风建设第一道防线,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市卫计委纪检组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特别是服务窗口服务暗访力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是要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单位处理决定、责任人书面检查要上报市卫计委监察室备案。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作风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追究。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5年8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