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
建设方案》的通知
信卫〔2014〕47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局决定开展全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现将《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指导,积极组织开展中医专科的创建工作。
2014年9月10日
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增强专科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卫生局根据《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医专科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全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中医重点专科创建,巩固我市近年来专科建设的成果,持续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和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专科专病的诊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并带动医院整体发展。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特色突出”的发展格局,使我市中医重点专科的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创建范围
以市县(区)级中医医院为主;市县(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民营中医医院也可开展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三、验收标准
按照《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验收标准》(附件1)进行评审,得分必须在8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单位申报。医疗机构申报市级中医重点专科须填写《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县区医疗机构须经所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市卫生局。
(二)评估验收。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或相关专业人员)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小组,根据《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验收标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现场评估验收。
(四)命名公示。专业评审小组的评审验收结论报市卫生局审定,合格者由市卫生局认定,授予“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称号,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五、专科管理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专科有效期自命名之日起5年,有效期内发生医院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和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其资格自动取消。有效期满需按照程序重新申报、核准。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卫生局提交上一年度的专科进展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医院政策支持情况、各项投入情况、专科业务运行情况、团队建设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的重要措施,是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的有效手段和切入点,也是发展中医事业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精选专科,加强管理,积极申报,以专科建设为平台,持续提升水平,打造品牌,推动临床服务、人才培养和医院建设协同发展。
(二)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是市卫生局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院科学管理、队伍建设、技术进步、特色突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卫生局将对各医院申报的中医重点专科加强指导,重点扶持,力争创建一批在全省技术领先、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中医重点专科,并将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作为推荐省级特色专科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中医医疗机构要准确把握专科建设的支撑因素:一要明确专科发展方向,找准专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二要突出临床疗效与特色,不断总结和完善专科中医诊疗技术,持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三要重视专科人才培养,专科人才向团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四要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扶持其重点发展,并给予政策支持,使其产生示范效应和规模效益。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根据专科建设的特点,积极推进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的创新,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附件:1、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申报书
2、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验收标准
附件1
信 阳 市 中 医 重 点 专 科
申 报 书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专科名称: 专科
单位负责人:
专科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电话: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
信阳市卫生局制
一、医院综合情况
一般情况 | 医院等级 | 人员总数 | 人 | ||||||
医师总数 | 人 | 副高以上人员数 | 人 | ||||||
床位总数 | 张 | 医疗设备总值 | 万元 | ||||||
临床科室数 | 个 | 医技科室数 | 个 | ||||||
专科(专病) | 省级 个 | 市级 个 | |||||||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有□ 无□ | 药事管理委员会 有□ 无□ | ||||||||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有□ 无□ | 实施三级医师查房 有□ 无□ | ||||||||
服务量及服务效率 | 年门诊人次 | 人次 | 平均门诊费用/人次 | 元 | |||||
年出院人次 | 人次 | 病床使用率 | % | ||||||
病床周转次数 | 次/年/床 | 平均住院费用/人次 | 元 | ||||||
平均住院日 | 日 | 人均业务收入 | 万元 | ||||||
年业务收入 | 万元,其中医疗收入占 %,药品收入占 % | ||||||||
年药品收入 | 万元,其中中药饮片(含颗粒剂)占 %、 中成药(含医院制剂)占 %、西药占 % | ||||||||
主要诊疗设备 | |||||||||
编号 | 设 备 名 称 | 型号 | 金额(万元) | 购买日期 | 运行状况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二、专科基本情况
一般情况 | 床位数 | 张 | 专科设备总值 | 万元 | |||||||||
服务量及服务效率 | 年门诊人次 | 人次 | 平均门诊费用/人次 | 元 | |||||||||
年出院人次 | 人次 | 病床使用率 | % | ||||||||||
病床周转次数 | 次/年/床 | 平均住院日 | 日 | ||||||||||
收治急危重症比例 | % | 平均住院费用/人次 | 元 | ||||||||||
人均业务收入 | % | 区域外病人数比例 | % | ||||||||||
年业务收入 | 万元,其中医疗收入占 %、药品收入占 % | ||||||||||||
年药品收入 | 万元,其中中药饮片占 %、中成药占 %、西药占 % | ||||||||||||
特 色 病 证 管 理 | 病种名称 | 有无中医 诊疗规范 | 中医诊断 符合率 | 治愈 好转率 | 平均 住院日 | 年门诊 人次 | 门诊均 次费用 | 年出院 人次 | 住院均 次费用 | ||||
% | % | 日 | 元 | 元 | |||||||||
% | % | 日 | 元 | 元 | |||||||||
% | % | 日 | 元 | 元 | |||||||||
% | % | 日 | 元 | 元 | |||||||||
% | % | 日 | 元 | 元 | |||||||||
注:请列出2个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作为该申报书的附件1 |
二、专科基本情况(续)
专科主要发展方向 | (作为该申报书的附件2) | |||||
发挥中医特色的 具体措施与方案 | (作为该申报书的附件3) | |||||
临床经验整理 与应用概况 | (作为该申报书的附件4) | |||||
开展的主要特色疗法 | 种 | (注:请简要说明各特色疗法的名称、主要适应症、效果以及使用人次占专科(专病)就诊人次的比例等,作为该申报书的附件5) | ||||
专科学术论文情况 | (作为该申报书的附件6) | |||||
与 专 科 有 关 的 设 备 | 设 备 名 称 | 型号 | 金额 (万元) | 购买 日期 | 月均使用 人次(份) | |
三、专科学术梯队情况
医师总数 | 平均年龄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博士 | 硕士 | 学士 | ||||||||||||
中医类别医师总数 | 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 | |||||||||||||||||||
专 科 带 头 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学位 | ||||||||||||||||
职称 | 专业类别 | |||||||||||||||||||
在相关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 ||||||||||||||||||||
主 要 技 术 骨 干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学 历、学 位 | 职 称 | 专业类别 | ||||||||||||||
其 他 主 要 人 员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学 历、学 位 | 职 称 | 专业类别 | ||||||||||||||
四、初审意见
县区卫生局意见 (注:1.说明所填写内容的可靠性。 2.对申报专科及发展规划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的意见。 3.对申报专科近两年内是否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是否发生严重的医德医风问题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予以明示。)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书》所填年度数据以申报上一年度为准。
附件:
1、制订的专科诊疗规范
2、专科主要发展方向
3、发挥中医特色的具体措施与方案
4、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概况
5、开展的主要特色疗法
6、专科学术论文情况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胶订,书脊必须有申报单位名称及专科名称,封面加盖医院公章。
装订顺序:1、申报书;2、附件1—6;3、其他
附件2
信阳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验收标准(80分以上为合格)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加分项 | 医院支持专科建设的优惠政策及各项投入情况 | 优惠政策、各项投入情况分别酌情加1—5分。 | |
专科带头人在市级以上相关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 任同专业委员会委员或以上职务,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任市级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学会常务理事以上加1分。 | ||
1 | 床位数 | 5 | 35张以上得5分,30-34张得4分,25-29张得3分,低于25张不得分。 |
2 | 病床使用率 | 5 | 大于90%得5分。每低5%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
3 | 日门诊人次 | 5 | 与床位之比大于1:2,得5分。 |
4 | 药品占业务收入比例 | 5 | 小于50%得5分。每高2%扣1分。 |
5 | 饮片(含小包装、单味配方颗粒剂)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 | 12 | 大于25%得12分。每低1%扣1分。 |
6 | 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 10 | 明确2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制订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的诊疗方案,专家审阅申报书,酌情给分。 |
7 | 专科发展方向 | 5 | 查专科申报书,对照专科收治主要病种等,与专科发展方向一致的给分,明显与专科发展方向不符者不得分;发展方向偏离者酌情扣分 |
8 | 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的措施与方案 | 10 | 专家审阅申报书,酌情给分。 |
9 | 中医非药物疗法 | 10 | 临床实际开展5种以上得10分。每少1种扣2分。 |
10 | 专科制剂(含固定使用3年以上的协定处方) | 5 | 3种以上得5分。每少1种扣2分。 |
11 | 专科设备 | 2 | 满足临床需求得2分,基本满足得1分。 |
12 | 科研课题、成果、学术论文 | 5 | 有本专业市级以上课题或成果和国家级期刊论文得5分。有一项得2.5分。 |
13 | 人员结构 | 6 | 三级医师齐全,结构不合理扣2分;少一级医师扣3分。 |
14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师比例 | 10 | 大于70%得10分。每低1%扣1分。 |
15 | 专科带头人职称、专业 | 5 | 专科带头人为中医类执业医师、同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得5分。一项不符合扣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