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9-01 15:27:48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承担全市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信阳市召开的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市委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二级预算单位9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所属9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 信阳市中心医院
3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4 信阳市中医院
5 信阳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6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7 信阳市卫生监督执法局
8 信阳市中心血站
9 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0 信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5956.53万元,支出总计138637.9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050.77万元、25082.36万元,增长19.73%、22.09%。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增加5417.18万元、城市公立医院业务收入增加16249.98万元。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城市公立医院支出增加25031.37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4595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77.57万元,占11.63%;事业收入126668.48万元,占86.78%;其他收入2319.47万元,占1.59%。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3863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37.96万元,占99.28%;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0.7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977.57万元、16601.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17.18、万元、5020.75万元;各增长46.86%、43.35%。变动的主要原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1500万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资金2000万元、市级配套200.3万元、H7N9疫情防控经费260万元、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经费77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01.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9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20.75万元,增长%。变动的主要原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1500万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资金2000万元、市级配套200.3万元、H7N9疫情防控经费260万元、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经费7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0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58万元、占2.3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975.47万元、占96.23%;住房保障支出162.94万元、占0.98%;物质储备支出66.83万元、占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7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级下拨市本级专项资金4089.37万元、二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追加1500万元、三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市级配套200.3万元、四是H7N9疫情防控经费追加260万元、五是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经费770万元、六是市中心血站设备采购追加759.16万元、七是市传染病医院建设资金1000万元、八是死亡抚恤金477.21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0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0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9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5176.43万元,增长49.65%。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二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96万元,完成预算的8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4万元,完成预算的41.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34万元,下降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4万元,下降9.7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0.96万元,占7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4万元,占25.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为0个,人数为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0.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 年共接待354次、2479人次。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32万元,比2016年增加513.95万元,增长261.7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委机关搬迁,对旧办公楼进行维修,增添部分办公用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二级机构)共有车辆7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直医院七座以上义诊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9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卫生计生委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