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7-13 15:30:00 信息来源:未知
2018年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 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等工作。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设置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4个职能科室和市爱卫办、市中医药管理局合署办公。下属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1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2018年收入总计10860.09万元,支出总计10860.0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82.47万元,增长43.32%。主要原因:市传染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市中医院高新区分院建设资金300万元、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费800万元、市中心血站纳入预算管理行政性事业收费增加1200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1086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58.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00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1086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5.57万元,占40.01 %;项目支出6514.52万元,占59.9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858.69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3278.47万元,增长43.3%,增长的主要原因:市传染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市中医院高新区分院建设资金300万元、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费800万元、市中心血站纳入预算管理行政性事业收费增加1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558.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877.51万元,占年初预算40.57 %;公用经费440.08万元,占年初预算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8万元,占年初预算0.29 %;运转类项目支出3370万元,占年初预算35.26 %;其他类项目支出1843.12万元,占年初预算19.28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44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0万元,其中:市传染病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市中医院高新区分院建设资金30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0万元。原因:市疾控中心减少车辆2辆。
3、公务接待费9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26.01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大容量低温离心机、献血纪念品、采血车等。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没有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二级机构)共有车辆7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直医院七座以上义诊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9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