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医患关系
发布日期:2010-03-19 11:43:22 信息来源:未知
说 医 患 关 系
□ 马 林
《韩非子》中有一篇《扁鹊见蔡桓公》,记载了神医扁鹊四次见到蔡桓公并提醒他,有病要及时医治,桓侯不信。过了五天,桓侯感到浑身疼痛,便派人去寻找扁鹊,扁鹊恐遭不测,已经逃到秦国去了。结果,桓侯没过多久就病死了。看来,患者对医生不信任,医患关系紧张的事情古已有之。
医患双方本是共同战胜疾病的合作伙伴,卫生部部长陈竺说,医患关系是“利益共同体”。医患关系不和谐甚至紧张的问题,是近十年来在医疗服务中凸显出来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它与看病贵、看病难息息相关,根源在于当今医疗体制存在的问题。日前,陈竺曾撰文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的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解决当前医患矛盾的治本之策、久安之道。
医患关系紧张多由一些“硬伤”引起。对医院和医生一方来说,由于服务流程、医疗服务费用及透明度等方面对患者信任度的不良影响;医生违反操作规程或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差错;以及服务态度不佳引起患者的不满等原因,都是医院和医生一方在医患关系中的“硬伤”。对于患者来说,对医院或医生先入为主的不信任感,一旦发生意料之外的医疗结果,或者医疗救治结果已在意料之中,仍在别人的怂恿之下,以实施“医闹”牟取经济利益,这是患者一方在医患关系中的“硬伤”。
诊治医患关系的“硬伤”,是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关键。这些年,我市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百项考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医院管理年活动以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的都是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引导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并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医患关系的“硬伤”之外,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郝万山举例说,在一次流感爆发时期,一对夫妇找他看感冒。女的说,我的药费能报销,他的不能报销。您给我们开一剂药,药量大一点,煮完以后我们各喝一碗。
“医闹”似乎已发展成为一个产业,时不时地骚扰着医院和医生的正常工作,一些走极端的“医闹”患者,封锁医院大门,对医务人员大打出手。人们不禁要问,卫生行业一贯坚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谁来维护医护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毕竟,以人为本也包含着医务工作者。令人欣喜的是,这种情况已经开始有所转变了。据报载,将于2010年7月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为医患双方利用法律手段维权提供了保障。同时,《侵权责任法》不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医生可以不必为了保护自己而开展过度防范。此法规定,“医闹”行为应当担责。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小病”消化解决在基层,群众就医更方便,费用更低廉。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的逐步形成,将使大医院的名医专家从看小伤小病中解脱出来,主攻疑难急重病症,着力科技创新,医生的成就感、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效率将大大提高,也更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其实,患者也希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双方的共同目标使我们相信,2010年医患关系求和谐谋共赢的良性发展时期已经来临。
文章来源: 2010年2月10日《信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