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5-04-03 09:39:45 信息来源:未知
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责任书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卫计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为此,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党的组织、行政工作的第一任务,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日常工作专人负责,具体任务专人落实的“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将安全生产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重要部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内保安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装框上墙;对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要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和内保人员配备防护和通讯器材;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在所属单位全面推行注册安全员制度,按照市政府规定、按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员,并落实在岗安全员津贴。
(三)严禁在医院病房走道、疏散楼道、安全疏散出口堆放物品造成安全通道堵塞,禁止将疏散楼梯门、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锁闭,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全天候畅通无阻。单位内部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等工程,要按照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有专人对工程施工安全全程监管。
(四)按照《河南省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意见》(豫卫办[ 2013)61号)和市防火委的有关要求,对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员要熟练掌握“三会”、“四个能力”。新进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培训和在岗人员年度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分别达到100%。按照市卫计委要求,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活动。要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县区全年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宣传安全生产的报道不少于5篇,市直单位不少于3篇。全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五)对门诊、病房、办公楼、学生及集体宿舍、仓库、锅炉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毒种菌种、毒麻药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高压氧舱、供氧系统,各种电器,要实行严格安全管理,坚持月月有检查、有记录。并根据季节特点和安全状况需要,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专档,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因客观条件,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由专人24小时值守。对上级机关及各级消防、安监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要按照标准、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并即时申请销案。
(六)实行重大事故、报告、整改和销案制度。杜绝虚报、谎报和拖延不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瞒报、虚报和事故责任者。
(七)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现场,直播现场,暗查暗访等方式,做好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实效。对自查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理。
(八)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市卫生局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履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完成市安委会、市卫生局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总结反馈工作完成情况。
(九)强化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杜绝瞒报、谎报和误报事故现象,落实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按期结案率和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率均达到100%。
(十)严格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全年不发生亡人事故。
二、考核及奖惩
市卫计委将在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检查考核,对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能参与其他方面的评先,并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签订时间
二○一五年三月一日。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