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5 09:03:20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5]97

 

 

信阳市卫计委

关于开展全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卫计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计生办),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卫生计生委决定,自即日起立即开展以夏季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重点为医院(含民营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检查方法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彻底澄清底数,做到全覆盖、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各县卫计委(卫生局)、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计生办)要组织好本区域的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限期加以整改;对类似鲁山老年公寓这样设施简陋、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必须坚持重患必停,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坚决责令停业整改;凡单位内使用的彩钢板达不到A级要求的,一律临时查封,不能改变使用性质的予以拆除;要切实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措施,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卫计委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地集中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

(一)对门诊、病房、制氧中心、氧气库房、各类库房、职工宿舍进行全方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医院病房加床情况,院内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检查,不漏掉一个部门,不漏掉一个环节。

(二)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及运行情况。

(三)水、电、暖供应系统安全运行情况,特别是各类电器设备使用安全状况。

(四)高压氧舱、氧气库房、制氧中心等易燃易爆部位及有毒化学品管理情况。

(五)彩钢板房建设和使用情况。

(六)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七)各类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八)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九)食堂饮食卫生管理情况。

、检查要求

(一)严明纪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抓出工作实效。

(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一要严格排查,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照《信阳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自查,并重点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二要坚决整治,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三要严字当头,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安监部门组织的相关检查,切实做到检查留痕、整改见效。

(三)各级督导检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不给受检查单位增加负担,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自行确定抽检单位,不打招呼,不许陪同和接待,直奔现场,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检查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