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10:34:07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3〕31号
 
 
信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岁末年初,天气寒冷,气候干燥,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迎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高峰,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之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分繁重。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防火安委办《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的通知(豫卫办〔2013〕56号)和信阳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防安〔2013〕33号)要求,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现就今冬明春市直卫生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在市直卫生系统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积极组织消防宣传培训,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持续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确保全国及省市“两会”和重要节日期间,市直卫生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全面排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及落实;
2、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完备,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5、单位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6、单位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切实保证灭火救援实战需要。
2、强化重大节点消防安全检查。要紧盯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等重大节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现场认真开展针对性排查治理,认真整治堵塞安全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动用明火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
3、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广泛开设消防专栏、专版,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冬季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冬季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违规燃放烟火爆竹的危害性,大力宣传“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3年1月4日,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共造成7死1伤;1月26日,信阳浉河区一民房发生火灾,致2人遇难;2月7日,浉河区富丽华城小区一楼道因电瓶车充电爆炸导致火灾,造成4人死亡;11月4日,郑州经济开发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致8人死亡,10人受伤。据统计,每年冬季发生的火灾约占全年总数的四成以上,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教训极其深刻。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落实好消防安全检查整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行动方案,亲自组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紧密联系,形成合力。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参与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接受指导,强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排查、整治,确保实效。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年11月14日
 
 
 
 
信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
 
 
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豫防安办[2013]2号
                                                   
 
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及我省“两会”、“双节”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及我省“两会”和重要节日期间全省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5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突出问题。11月7日前,各地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各地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每半月组织开展1次联合夜查,全力防范动态性火灾隐患。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现象,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13]47号)要求,住建、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全面规范、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管理。针对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问题,组织公安、消防、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拆除。
    2、严密组织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直接监管职责,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包括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午托部)等进行检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包括私人开办的收养所、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文化部门牵头负责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进行检查;宗教部门牵头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人防部门牵头负责对人防工程等进行检查;文物部门牵头负责对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进行检查;旅游部门牵头负责对旅游景点进行检查。各部门每月25日前要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书面上报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各地也要建立完善部门联管联查机制和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合力整治火灾隐患。
   3、深入开展网络化排查。各地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人员逐级备案登记制度,配齐消防专管员队伍,健全网络化管理运行模式,确保年内50%的乡镇、街道网络化建设达标。要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网格式化管理工作平台,组织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按照三级网格划分,每周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出租屋以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全面强化社会单位管理。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加大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工作力度,2014年3月底前,所有消防控制室建设达标,并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合格证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一卡两证”制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要求,加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监测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公布力度,强化单位守法意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监督网络管理工作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5、始终紧盯重要节点。各地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和我省“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圣诞、元旦节期间,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11月9日,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各地统一开展“零点”行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夜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要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明确基层分包人员严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6.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力争全国“两会”召开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行业、系统对消防部门通报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定权限及时予以查处。
 (二)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建立政府部门消防宣传联动机制,11月份,各地要召开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分析宣传工作形式,明确部门、行业、系统消防宣传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推动宣传主管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宣传重要内容。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就业上岗、技能培训内容,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月活动内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的主题,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消防宣传高潮。建立消防宣传橱窗固定阵地。在大型社区、重点单位设立3G消防宣传服务终端,在繁华商业区、大型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橱窗,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三提示”标牌,在居民楼、“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打造移动宣传站点。组织全省200台消防宣传车和宣传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场所以及所在街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节日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3、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打造媒体宣传品牌。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反映全省消防工作动态,组织主流媒体深度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媒体舆论监督。各地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媒体公开曝光,尤其是暗访调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利用已经建立的省、市、县“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发动新闻媒体宣传消防,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    4.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开展重点培训。协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参训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消防培训。依托消防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员、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任务。开展常识培训。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各级农业部门、民政部门要利用自身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开展帮扶教育。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定期举办消防夜校,重点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帮扶教育,全员培训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等单位从业人员。
(三)着力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切实加强熟悉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认真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大(中)队每周、支队每月至少组织2次熟悉;大(中)队每周、支队每半月至少组织1次拉动演练。春节前各消防执勤中队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日庆典和游园、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及涉会场所、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扎实开展业务训练。结合冬季练兵工作,着力强化官兵理论学习及体能、技能训练和装备器材操作应用训练。加快完善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油罐、建筑倒塌、公路交通事故等模拟训练设施和轰然室、火幕墙等真火训练设施,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组织执勤官兵在春节前、新兵在投入执勤前进行一次真火训练,逐一考核过关。严格执行《执勤中队模块编成作战实施办法(试行)》和《作战训练安全八必须》,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规范力量调度和战斗展开程序,不断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初战打赢能力,全力确保作战训练全程安全。
3.严格落实战备制度。春节、元宵节期间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各级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开展战备教育,进行思想发动,坚持警力下沉,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战备期间,各级值班备勤、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凡辖区重点单位,重要时段发生火灾,要加强第一出动,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各级指挥员必须遂行作战,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现场的执勤保卫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确保各项执勤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4、全面做好战勤保障。各地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春节前,各消防支队每月组织对所属消防执勤中队开展装备巡检的,各消防执勤中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并且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就会引起大量负面报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各地要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省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各地要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督察,推动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评。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抽调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调度指挥,及时编发简报、定期下发通报,做好阶段工作总结讲评;制定具体的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做好部门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统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整体工作结束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地工作情况要及时报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1月7日前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