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12-20 08:23:17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3〕34号
信阳市卫生局
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
通 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信阳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信卫办〔2013〕30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督导组分别对市直和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信阳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信卫办〔2013〕19号)确定的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再次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特别是对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排查和复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系统安全生产总体运行平稳,未发生责任事故及重特大差错。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重视的,对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是认真的。但是通过督查,也发现少数医疗卫生单位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回头看活动不深不细、不到位的问题。共性问题有: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不全,部分按照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活动的档案资料缺失;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流于形式。
同时,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毒麻药品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乡镇卫生院对毒麻药品管理不到位,未实行五专管理。个别基层医疗机构消防通道不畅通,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少数医疗单位重要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潢川县中医院CT室缺少消防器材,茶水房的开水炉盖没有上锁;潢川第二人民医院职工车棚堆积杂物太多,个别科室电源接线板直接放置在地上使用;潢川牛岗卫生院视频监控探头数量少,消防器材配备不够;来龙卫生院消防器材太少,配电室堆积杂物,无绝缘保护措施,未设防鼠板和防鸟网设施。新县中医院配电房木制的配电柜未整改到位;新县八里畈乡卫生院灭火器数量不足,仅有的4具灭火器也未及时更换药粉,病房楼梯间没有应急灯。
三、下一步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定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迅速抓好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卫生局;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确保及时消除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出问题。
(三)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不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敷衍了事,擅离职守所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2013年12月20日
信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