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 公共卫生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5 10:10:42  信息来源:未知

关于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

公共卫生科的通知

 

各县(区)、羊山新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快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信阳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公共卫生科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5日

 

 

 

 

信阳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

公共卫生科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信政办〔2023〕46号)》,强化医疗机构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设置公共卫生科的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目前二级及以上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大多数分散在不同科室,内部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管理,部分新增任务没有明确的责任科室和人员承担,影响医院公共卫生职能的发挥和任务落实。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可有效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医院重要业务工作,并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级及以上医院需设置独立的公共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科应在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院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协调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应配备专职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含肿瘤)的诊断、监测、登记、报告。有效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机构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牵头组织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

完善科室设置

(一)人员配置要求

1.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数小于1000张以下的配备公共卫生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大于1000张以上的医院,床位数每增加200张,公共卫生专职人员增加1人。二级公立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2.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100张及以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执行。设置有住院病区,开放床位数少于100张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职能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其余社会办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兼职公共卫生人员。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独立设置公共卫生科。

3.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二)医院公共卫生科职责

1.负责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监测和预警。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不明原因肺炎及脑(膜)炎或出血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开展监测预警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管理。负责医院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和质量控制。

3.负责医院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对全院医务人员和新上岗人员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应急演练。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研究、原因不明传染病会商、流调和现场处置等工作。

4.负责慢性病防治管理。落实人口出生和死因监测,承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及防治管理工作。

5.负责食源性疾病的信息报告管理。

6.负责预防接种管理。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

7.负责医院内爱国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和教育工作,为患者、家属、社区居民及公众提供各类健康科普服务;开展医院内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8.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做好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

9.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地方病的预防、管理等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对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

10.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全程健康管理工作。

11.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三)建立医防融合工作机制

医院公共卫生科一般由所在医院招聘或抽调院内相关专业人员组建,其中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背景工作人员,公共卫生科纳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组建和运行过程中属地疾控机构应全程参与指导和共建。市直属医院科室建设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属地疾控机构应指定专门的科室负责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对接医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进行日常指导。

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机构依法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将医院设立公共卫生职能科室纳入转设三级医院、等级医院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指标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加强公共卫生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制定落实方案、列出时间表,形成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服务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的医防融合服务体系。2024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按要求成立公共卫生科,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加大督导考核。组织医院和疾控机构定期召开医防合作联席会议,定期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医防融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加强待遇保障。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项资金,保障公共卫生科的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激励机制,保障合理待遇,使公共卫生科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医疗机构平均工资水平。畅通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职称晋升渠道。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做好公共卫生有关人员的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各医院要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提升群众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的认知度。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