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18年8月10日)


发布日期:2018-08-10 10:32:00  信息来源:未知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18080111305841786303

案件名称

北向店卫生院X光机未按规定进行设备状态检测案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X光机未进行2017年度设备状态检测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警告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向店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2419427206B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025********1216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1

处罚机关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当前状态

0

地方编码

465450

数据更新时间

2018/08/0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