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02 10:40:00  信息来源:未知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卫医罚【2019】005号
案件名称王坤隐匿、伪造医学文书案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隐匿、伪造医学文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处罚结果暂停医师执业活动6个月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1302******6031
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11月18日
处罚机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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