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医罚〔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08-19 11:02:00  信息来源:未知

陈品新诊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卫医罚〔2021〕11号
案件名称陈品新诊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陈品新诊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检验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处罚结果对陈品新诊所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陈品新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13001********3036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8月16日
处罚机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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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