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余鸿莹美容工作室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2-09-30 15:18:54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市羊山新区余鸿莹美容工作室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2022092815340041786803

案件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余鸿莹美容工作室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案

处罚类别

简易程序

处罚事由

信阳市羊山新区余鸿莹美容工作室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第一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羊山新区余鸿莹美容工作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500MA9L37CP9M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莹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xxxxx026

处罚决定日期

2022-9-28

处罚机关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