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导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9 09:40:20  信息来源:未知

 转发豫卫办【2016】48号 医疗卫生机构消防督导通报.doc

信卫办〔2016〕 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督导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市直各医疗卫计单位:  

现将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导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0日


 

豫卫办[2016) 48号

 

关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公安消防支队:

    7月11日至15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消防总队抽调18名同志组成6个督导组,通过走访了解、实地核查、台账对比和网上核查等形式,对18个省辖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共抽查了32个县(市、区)、56家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各类问题362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地卫生计生、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成立组织、制发方案、召开会议,集中警力和人员,实施“兵团化”作战,逐个县(市、区)、逐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逐家单位开展检查,目前已完成176个县(市、区)的排查任务,工作进度91.70%,共排查医疗卫生机构5045家,督促整改隐患14608处,拆除违规彩钢板建筑27076平方米,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各地将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纳入夏季消防检查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省级工作安排,通过召开部署会、培训会、推进会、约谈会等形式,进行全方位部署推进。信阳市市长尚朝阳签署消防安全“一封信”,向全市人民群众发出警示提醒。开封市副市长郑中华、马璞,平顶山市副市长王丽,濮阳市政协副主席刘国相,漯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胡杰、副市长张锦印,商丘市副市长岳爱云、许大刚,周口市副市长洪利民等领导亲自过问专项治理,并带队开展检查。郑州市召开千人大会,部署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洛阳市政府将专项治理纳入市政府消防工作月绩效考核内容。信阳市政府将专项治理纳入市政府督查室消防工作重点督办内容。南阳市、周口市卫生计生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资质等级校验内容,在乡镇卫生院安装火灾独立报警器4655个。信阳市卫生计生委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实行年度评优评先一票否决。鹤壁市实行专项治理工作交办制度,向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发出《交办通知书》60份,移交隐患单位113家。安阳市同步启动医疗卫生机构“畅通生命通道”行动,集中治理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等共性问题。商丘市建立兵团化排查分组检查、文书制作、问题移交、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度。许昌消防支队组织防火处80010的警力参与兵团化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集中约谈培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卫生计生、消防部门负责人主动接受访谈,广泛发布专项治理信息和警示提醒,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信阳市邀请专家为市、县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授课。鹤壁市印制专项治理《工作手册》和消防提示挂图。商丘、周口组织消防文职人员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开展宣传培训。洛阳、新乡、濮阳等地组织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曝光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场所。

    二、督导发现的问题

通过此次暗访督查,发现各地在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中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工作部署不深入。部分地方专项治理仅满足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工作部署在基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一些地市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同志不清楚专项治理开展的时间、内容和措施。三门峡市卫生计生部门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措施不多、动作不大,过多依赖于消防部门。周口市未澄清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底数,专项治理台账不完善。商丘、开封、南阳、漯河、平顶山等地卫生计生部门未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员工统一发送消防警示提示短信。

    (二)排查检查不深不细。部分地方兵团化检查没有按照专项治理明确的治理内容逐项排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督察发现:鹤壁市淇县人民医院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小卖部内设置床铺住人;周口市太康县中医院门诊楼东侧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杂物间和饭店;开封通许县人民医院,厨房顶棚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装饰,这些明显的火灾隐患在兵团化检查时没有发现,没有明确指出。

    (三)移交处理不到位。部分基层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对移交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没有逐一下发法律文书,跟踪督促整改。郑州市兵团化排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移交。许昌支队魏都区大队对30家存在隐患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但适用法律文书不规范。个别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未及时进行查处,漯河市源汇区、驻马店市开发区、信阳市罗山县医疗卫生机构隐患整改推进较慢。

(四)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医疗机构不清楚专项治理的时间、内容等,未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不熟练,微型消防站作用发挥不明显。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消防机构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5天后,仍未将灭火器未及时检修等问题整改到位;7月14日暗访洛阳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时,发现单位日常防火巡查记录已登记至7月18日;驻马店市第五人民医院、信阳罗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均未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医务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不熟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省消防总队、省中医管理局已下发督办通知,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深入剖析症结根源,全力抓好整改,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和推进落实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各地卫生计生、消防部门要立即召开一次形势研判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深入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协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级卫生计生、消防、中医管理部门要共同下发法律文书或隐患整改通知,共同督促整改,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狠抓隐患问题整改。各级卫生计生、消防、中医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督促隐患整改,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特别是对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公共区域加设病床、消防设施故障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整改。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的单位和问题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各地要组织骨干力量开展实地帮扶,帮助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医疗卫生机构,各地要集中约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倒逼问题整改。7月底前,要提请当地政府-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单位签订隐患整改责任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要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张贴大2开纸规格《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加强群众监督。要坚持每天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发送消防提示短信,提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状况纳入医疗机构等级校验内容,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同时,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建立消防组织,完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医护人员全员培训和岗前培训,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