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09-06 09:14:34  信息来源:未知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豫卫办[ 2015]6号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

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和联

系单位,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

产工作指导意见》转发你们,望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紧密结合本

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

全生产发展水平,确保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国卫办综发[2015]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

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属委管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就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制度、机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抓手,以治安消防、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为重点,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 7年底,基本形成卫生计生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基本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卫生计生系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二、明确职责定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本级党委及当地政府领导下,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联合消防、治安、安监、质监等执法主体部门,探索建立卫生计生安全管理体系。把好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采取行政措施与专家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下级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三)落实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起全面责任。要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装备、培训、演练等落实到位,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单位内部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使责任体系覆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并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要实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进行处理。探索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纳入失信名单。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防范工作

    (五)着力加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门急诊和病房安全管理,加强行政值班值守及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医疗力量配备,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管理,确保完成各种门急诊任务。要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患者投诉管理。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治安保卫值班和巡查工作,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置医患纠纷,防止出现由于医患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计生服务机构要相应落实防范措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六)着力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监督执法工作。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开展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医疗机构传染性疾病要24小时应诊,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预案。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在各种节假日和国家社会重要会议活动期间,重点加强以饮用水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打击“两非”行为工作。

    (七)着力加强消防、实验室以及高危场所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核、生、化、爆的高危场所及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巡逻看护,把好日常安全关。确保安全标识明显,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齐全有效。遵循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操作规程,针对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废液处理等环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重视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对水、电、煤、气以及建筑工地、氧气站、放射源、锅炉等重点部位安全和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

    (八)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和反恐防范工作。要加强各级卫生计生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充实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各级血站血液保障工作预案,科学合理调整血液采集量和库存量,保障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强化本单位反恐防范工作的落实,坚决防止暴恐事件发生。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九)着力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一是持续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 28号)的要求,切实加大安保力量(保安员数量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投放力度,通过增加专职保安员、加强人员巡逻站岗、引入驻院警务室等进行安全防范。制定安全值班考勤考核标准,明确总值班、值班、备班、保卫人员等职责。要为保安人员统一购置防护装备,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门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自卫和防范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出入管理、来访登记、保卫值班、信息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要根据单位周边治安状况,统筹安排、科学制订技防建设工作规划,逐步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合理安排布点以及摄像机安装角度、位置,实现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全覆盖。三是大力推进物防建设,加强硬件装备,保

障医院消防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障楼道亮灯、重点科室安装防盗门,医院出入口和重要场所设置铁栅门、入侵报警、电子门禁系统等,配备消防器材及防冲撞隔离设施,严防发生意外事件。全面排查消防、应急等设备设施,完善日常定期检测机制,确保各项设备设施齐全,能有效使用。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督导检查和隐患整治

    (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在重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后,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以及重点部位的抽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督促整改。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档案,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十一)建立积极主动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依法依规建立事故排查、登记、整改等制度,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各级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全面强化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安全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主动开展警示教育,让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隐患整改。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十二)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采用板报、知识手册、大讲堂、广播电视等方式,加强全员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加强科室安全小组建设,着力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素质教育,强化个人的遵章守纪和监督防范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明确劳务派遣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改善工作安全环境,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革新。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设立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传真、邮箱、微信等,引导群众和全体职工监督、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十三)完善领导体制。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共同担负起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主要负责同志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全局中进行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应不少于1次。

    (十四)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提高安全管理队伍能力水平。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依法设立治安消防、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熟的安全管理队伍。要对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提高技能和水平,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要定期进行考核演练,强化奖优罚劣机制,对长期工作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干部的教育、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十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建设,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和办公条件,配备相应的工具和装备。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增长幅度不少于本单位各领域经费投入的平均增长水平。要探索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一线人员奖励资金,落实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逐步升级安全生产管理手段。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例检制度,实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夯实安全生产根基。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逐步形成专业化、常态化、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院出事故、万院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安全教育防范机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加强安全生产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发展水平。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