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卫计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0 12:42:33 信息来源:未知
信卫办〔2015〕31号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豫卫基层 [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7日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