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2014-04-03 17:45:01 信息来源:未知
政府购买 服务同质
合同管理 乡村一体 绩效支付
--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显著成效
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后,息县卫生局强力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利用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实施的时机,探索出“政府购买、服务同质、合同管理、乡村一体、绩效支付”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模式,解决了项目经费如何合理分配和使用、各卫生单位任务如何明确、如何通过项目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怎么才算实现均等化等一系列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4年3月31日,全县已建居民健康档案97.11万份;为7.8万名0-6岁儿童疫苗规范性接种率达98.23%,儿童规范性健康管理率占93%;全县开展系统性孕产妇保健1.4万名,产前检查率91%,产后访视率94%;为全县8.8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和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率98%;全县高血压人群规范性建档8.99万名,规范管理率96.3%;开展Ⅱ型糖尿病病人健康管理和跟踪治疗1.4万名,规范管理率95.9%;危险性评估和康复指导重型精神病人0.36万名,管理率100%;累计登记上报传染病报告382例,及时上报率100%;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382次;开展婚前检查3800对,占民政结婚登记的93%。(此处数据为2014年1-3月份新统计数据,没有和原来数据累计)
一、主要的做法
(一)确定服务包和购买程序,制定标的。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将国家十一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一个服务包,明确买卖双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购买内容、操作规范、绩效考评标准和支付程序等。同时,组织疾控、妇保等领域专家按照项目服务流程,科学测算服务包费用,制定“标的”。
(二)公开招标竞标,签订服务合同。以乡为单位,全县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竞标购买。经过评标委员会评选,最终与25个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购买合同,各中标乡镇卫生院也与各村卫生室签订购买合同,形成了“以村为基础,以乡为支撑”的一体化管理体制。
(三)构建信息平台,确保服务质量。在全县实施集银行存储、新农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卫生便民一卡通”管理系统,在线实时监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的,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大大降低购买服务的管理和考核成本。
(四)严格绩效考评,加强监督评价。印发《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对各单位的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根据项目、过程和效果等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组织医疗、疾控、妇保等人员组成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每乡至少走访1-2个村,抽查各类重点人群不少于10名,实地查看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和重点人群随访管理情况,按照标准严格考核。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财政、物价等部门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价小组,每半年督导1次,建立专业和非利益相关绩效考评、第三方监督、需方评价、行政问责四位一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监督评价体系。
(五)及时拨付资金,实行奖惩兑现。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实行预付加继付。首先按照合同向服务提供者预付70%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开展工作的启动费用,然后各单位每月向县卫生局会计工作站上报本月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年终或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结合各季度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服务费用。2010年和2011年两年累计支付公共卫生服务费用3549.06万元,2012年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费用1641.47万元。2013年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费用2222.88万元。几年来、累计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413.41万元。
二、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服务效率。各乡镇卫生院组建了服务小分队,主动协助村医开展工作,村医通过提供服务获得补贴,调动了主动参与购买服务的积极性;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资源合理配置,确保了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可持续性。
(二)提高了服务水平。定期考核合同履行情况,将服务的质量、效果与服务报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保证服务的公平性和质量,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三)降低了管理成本。实行卫生便民一卡通,奠定及时服务、记录信息、绩效评价等工作基础,降低了管理成本。
(四)实惠了农民群众。专业和非利益相关绩效考评、第三方监督、需方评价、行政问责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督评价体系及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群众反映和投诉平台,使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能及时得到表达和传递,确保农民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