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水罚[2021]06号
发布日期:2021-07-15 16:52:00 信息来源:未知
信阳信通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信卫水罚[2021]06号 |
案件名称 | 信阳信通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建二次供水项目未申请取得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擅自供水案 |
处罚类别 | 一般程序 |
处罚事由 | 信阳信通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建二次供水项目未申请取得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擅自供水 |
处罚依据 |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阳信通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757106245T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良福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2 |
处罚机关 |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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